11月12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万科下属子公司海南万聚盈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聚盈通”,普通合伙人之一)、深圳市万科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万科”,有限合伙人之一)与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之一)、中信证券(维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之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之一)签署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简称“《有限合伙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了“万信金石(南京)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
该基金的募集规模为人民币22.34亿元。其中,万科下属子公司万聚盈通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深圳万科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4215.70万元,合计占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比例为56.05%。
按照此前公告,万科有权按照《有限合伙合同》约定将其中不超过36.05%的认缴份额转让给后续投资人。11月12日,《有限合伙合同》完成更新并获得签署,本次变更是深圳万科将持有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30%认缴份额转让给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邮人寿”),后续由其进行实缴。
本次转让完成后,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合伙人结构为:中信金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份额占比0.04%,认缴出资金额100万元;万聚盈通份额占比0.45%,认缴出资金额1000万元;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份额占比8.91%,认缴出资金额19894.3万元;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份额占比35%,认缴出资金额78190万元;中邮人寿份额占比30%,认缴出资金额67020万元;深圳万科份额占比25.6%,认缴出资金额57195.7万元。
此前公告显示,该基金用于投资深圳龙岗万科广场和北京旧宫万科广场,两个项目均为运营稳定的核心资产,2023年营业额分别超20亿元和6亿元,完成本次交易后,预计将为万科集团提供正向现金流及利润。
万科方面此前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是落实公司“一揽子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瘦身健体,构建面向未来的、战略的、可持续的资产证券化平台。本次投资中信万科消费基础设施基金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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