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公司原董事长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并处罚金2020万元

康得新公司原董事长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并处罚金2020万元

甲一嘉 2024-12-06 新闻百科 28 次浏览 0个评论

  2024年12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公司、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苏05民初1473号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机构投资者起诉案件另行分别立案审理。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zjrmfy.suzhou.gov.cn)“电子诉讼平台”-“代表人诉讼平台”关注本案后续相关公告。

你可能想看:

转载请注明来自木兰围场旅游网,本文标题:《康得新公司原董事长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并处罚金2020万元》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8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