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沸腾!刚刚,多家公司同时宣布!

集体沸腾!刚刚,多家公司同时宣布!

呼淡 2024-11-30 新闻百科 67 次浏览 0个评论

集体沸腾!刚刚,多家公司同时宣布!

作 者丨杨坪

编 辑丨张伟贤

图 源丨图虫

刚刚,A股首单增持贷款和回购贷款双双落地!随后多家公司宣布获回购 增持贷款。

招商蛇口成为A股获回购贷款第一例10月20日,公司公告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获得《贷款承诺函》。根据协议,招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7.02亿元的贷款额度,用于公司股票回购项目。贷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不超过2.25%,且不高于市场利率。

A股首单增持贷款落地中国石化,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协议,获得 7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中国石化的A股股份。中国石化集团预计后续在本轮增持及未来新一期增持计划中,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已获得的授信额度。同时,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据此获得不超过 9亿元的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公司在A股市场进行的股份回购。

据财联社统计,截至18时, 已有23家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按披露上限计, 涉及贷款金额累计已超百亿规模。

招商蛇口: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获得《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拟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02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招商轮船: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合作协议》,并获得其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43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招商港口:公司拟以1.95亿元—3.89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1.5元/股(含)。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合作协议》,并获得招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行深圳分行拟为公司的股票回购项目提供不超过 3.89亿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不超过市场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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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计量:近日公司收到建设银行授权分支机构出具的《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建设银行授权分支机构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2.99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

嘉化能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于10月20日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同意向公司提供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亿元整

兆易创新: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专项回购贷款,借款金额 不超过一亿元

山鹰国际:10月20日,公司与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工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金额为2亿元的专项回购借款,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10月1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支付资金总额约 3.32元(不含交易费用)。

福赛科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已收到《贷款承诺函》。借款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伍仟万元,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借款期限为12个月。

阳光电源: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4.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用于支付回购交易价款。

温氏股份: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借款利率不超过2.25%,借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借款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还收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

中国外运:公司控股股东外运长航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合作协议》,招商银行拟为外运长航提供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不超过 3亿元,专项用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中国外运A股股票。

力诺特玻:公司控股股东力诺投资计划以5000万元—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10月19日,力诺投资与建设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上市公司股票增持贷款合同》,力诺投资向建设银行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借款 1亿元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增持,借款合同为12个月。

中远海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79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3.58亿元。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的专项贷款及中远海运集团自有资金。

中远海控:公司拟回购5000万股至1亿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总额预计为10亿元—20亿元。

通裕重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借款期限12个月,专项用于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回购增持贷引市场热议

“这波坚定信心,股市迎来春天。”在回购增持贷与互换便利政策的落地当天,一名资深的上市公司证券办人士向记者说道。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18日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据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将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这21家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多家上市公司向记者确认, 近期已有金融机构主动交流“回购增持贷”意向,但各大银行并未透露具体申请要求和贷款细节。

“消息刚出来的时候有挺多银行主动和我们来沟通这个事情,但当时只是交流了大概,很多细节还没有出来。”华南一家大型医药集团董秘透露。

超千家上市公司股息率超2.25%

尽管各大银行尚未公布具体的细则,但资本市场的热情已经汹涌。

“对企业来说肯定是好事儿,如果想要回购但资金不是特别充足,回购再贷款可以让上市公司的回购额度更高一点。这段时间银行也过来问,有没有相关需求,整体上大家的积极性还是很高的。”沪上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董秘对记者说道。

根据《通知》,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这意味着,只要上市公司股息率高于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使用贷款回购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图的。

Wind数据显示,以2023年度分红情况来看,A股股息率超过 2.25%的上市公司数量合计有1106家,占总市场的20.62%。

从行业分布来看,1106家企业分布在31个申万一级行业,机械设备、基础化工领域企业最多,均超百家,分别为110、100家;医药生物、汽车、电力设备、轻工制造、食品饮料、交通运输紧随其后,分别有98 家、66家、65家、52家、51家、50家。

从具体企业来看,合计201家企业股息率超过5%,12家企业的股息率超过10%,分别是石英股份、立霸股份、荣安地产、联发股份、高测股份、麒盛科技、好想你、青矩技术、惠而浦、浙江美大、香江控股、潞安环能。

集体沸腾!刚刚,多家公司同时宣布!

在市场人士看来,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关注,对于大股东股权占比较低、控制权不稳定的公司,也有望通过回购增持可以增加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强对公司的控制能力,使企业的经营更加稳定。

此举将进一步激发市场热情,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海通国际认为,回购增持再贷款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资金流动性。资金或将有序逐步进入资本市场,但情绪上可能提前反应,“从资金成本角度考虑,来自于民营企业的实质需求较多,而中央企业也会积极响应。”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认为, 回购增持再贷款确实给企业带来了较大便利,但力度或还能加大。

《通知》明确,发放贷款应当以上市公司已正式披露的回购方案或股东增持计划为前提,纳入对其的统一授信;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增持资金的一定比例。

“之前9月监管领导刚刚提出相关政策时,市场认为这个贷款或是百分百用于回购的,但昨天的通知明确是企业或大股东出一部分,银行配一部分,可能执行力度没有大家期望得那么高。当然整体上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华中地区一名资深的上市公司董秘受访表示。

此外,另一家医疗保健企业的高管也指出,“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不过,在当前整体降息的周期下,如果贷款利率也能随之适度下调,市场的积极性会更高。”

早前,还有市场人士担心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此次《通知》明确,21家金融机构按本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严禁流入股市。

同时,《通知》表示将严格管理贷款资金。要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同时开立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21家金融机构将贷款发放至该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部分资料来自财联社、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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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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